發布時間:2019-06-10 熱度:
變變變!無需發票可稅前扣除的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判斷標準,變了!由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變成10萬!
無需發票可稅前扣除的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判斷標準,變了!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在實務中,圍繞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即個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免稅銷售額)究竟按多少金額執行,曾經一度爭議很大。
如何理解增值稅
按次納稅與按期納稅規定?
對于每個納稅人的納稅期限具體如何確定?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
增值稅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對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在3月15日解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時以及發布的《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100問》中,均對如何理解“增值稅的按次納稅與按期納稅”問題進行了明確。
按次納稅與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
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
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
則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
企業小額零星經營業務支出
相關扣除憑證
綜上,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對于個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經營業務是否符合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標準,應當具體以該個人納稅人是否按“固定期限”繳納增值稅,分別適用不同的銷售額標準判斷。按固定期限即按月繳納增值稅的個人每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以非固定期限即按次繳納增值稅的個人每次(日)銷售額不超過500元的,屬于個人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
企業發生支出,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企業與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發生交易時的支出,既可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也可以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誠然,為防范稅收風險,建議能取得發票的還是盡量取得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內部憑證:企業自制的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屬于內部憑證,在填制和使用時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同時,企業與個人發生交易并支付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支出時,如果支付的款項屬于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項目的應稅所得,無論取得的扣除憑證是發票還是收款憑證,支付該項應稅所得的企業還應當依法依規預扣預繳、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且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附:6項不需發票
就可以稅前扣除的日常支出
1、支付個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像上述修鎖費用、水果攤買水果、修理電腦這三個案例,其實只需要取得一張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據完全可以入賬并稅前扣除。
提醒:支付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發票。
附件:只需收據,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2、工資薪金支出
提醒:企業平時支付職工的工資不需要發票。
附件:完成個稅申報的工資表、工資分配方案、考勤記錄、付款證明等證實合理性的工資支出憑證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3、現金性福利支出
好多企業逢年過節向職工發放過節費、福利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員工開具的發票。
提醒:企業過節發放職工的現金性福利不需要發票。
附件:過節費發放明細表、付款證明等福利支出憑證可以作為按照稅法標準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4、支付差旅津貼
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補助不需要發票。
附件:差旅費報銷單,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憑真實、合法的憑據準予稅前扣除,差旅費真實性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企業差旅費補助標準可以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或經企業董事會決議自定標準。
5、支付員工誤餐補助
提醒:支付員工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需要發票。
附件:誤餐補助發放明細表、付款證明、相應的簽領單等作為稅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
6、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支出
提醒:好多企業經常遇到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對方違約金,這項支出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不需要取得發票。
注意:憑雙方簽訂的提供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協議、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收款方開具的收據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等就可以稅前扣除。
來源:財稅第一教室、廣西稅務、郝老師說會計、廈門稅務、稅政第一線,財稅職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