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4-03 熱度:

港珠澳大橋關口政策紅利期
為充分發揮港珠澳大橋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作用,本著盡量放寬辦理條件的原則,此次粵港雙方對相關政策做出了相應調整,對比其他口岸通行車輛指標大幅降低了辦理條件,并擴大了申辦對象范圍。
港珠澳大橋關口FV車牌辦理
(面向大陸居民的粵港車牌類型)
FV車牌屬性
屬于內地車入境香港的車牌
是廣東省政府為大陸車行駛香港發行的特殊車牌。
行駛次數
一年可滯港180天,并且當天不限往返次數。
司機要求
登記司機必須是大陸籍司機,香港籍司機無法通關。
車牌有效期
指標有效期5年,到期后按屆時辦理條件辦理指標延期手續
(按照深圳灣的經驗,可直接更換批文延期,理論上是永久的)
辦理條件
廣東省內注冊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
3年內(含辦理當年)納稅累計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辦理限制
只限1輛中港私人小汽車,不予增辦
已辦理其他口岸的廣東企業不受限制
港珠澳大橋關口粵Z車牌辦理
(面向香港居民的粵港車牌類型)
粵Z車牌屬性
屬于香港車入境內地的車牌
是廣東省政府為香港車行駛廣東省內發行的特殊車牌。
司機要求
登記司機必須是香港籍司機,大陸籍司機無法通關。
車牌有效期
指標有效期5年,到期后按屆時辦理條件辦理指標延期手續
(按照深圳灣的經驗,可直接更換批文延期,理論上是永久的)
港珠澳大橋關口粵Z車牌辦理條件
境外投資者(公司、企業或者個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公益事業慈善家
投資廣東省,3年內(含辦理年度)累計納稅額達到10萬元人民幣以上
廣東省縣(市、區)以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港澳臺人士
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500萬人民幣以上
累計納稅額達50萬元人民幣以上者,準予辦理第2輛港澳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只限1輛港澳私人小汽車, 不予增辦
只限1輛港澳私人小汽車, 不予增辦
累計納稅額達100萬元人民幣以上者,準予辦理第3輛港澳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只限1輛港澳私人小汽車, 不予增辦
只限1輛港澳私人小汽車, 不予增辦
新政紅利期,約2個月可收到批文
代辦業務5萬元人民幣全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