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6-06 熱度:
問題一:食用鹽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文件規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稅率為11%。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文件附件1第七條明確:食用鹽,是指符合《食用鹽》(GB/T 5461-2016)和《食用鹽衛生標準》(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問題二:銷售干姜、姜黃,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答: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附件1第一條規定:“ 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并包括掛面、干姜、姜黃、玉米胚芽、動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問題三:鮮奶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7號)文件規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稅率為11%。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文件附件1第一條明確: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并包括掛面、干姜、姜黃、玉米胚芽、動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三、根據《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文件規定:“二、動物類
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
(二)畜牧產品
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
……
4.鮮奶。是指各種哺乳類動物的乳汁和經凈化、殺菌等加工工序生產的乳汁。
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液體乳增值稅適用稅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8號)的規定:“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均屬于初級農業產品,可依照《農業產品征收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中的鮮奶按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制乳》(GB25191—2010)生產的調制乳,不屬于初級農業產品,應按照17%稅率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